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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墅项目景观设计合同

    2024-02-15 19:19:10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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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观设计

    合 同 书

    ( 合同编号: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 同 签 约 书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工作。双方约定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设计成果之日不超过四个月,项目建设期从图纸交底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不超过二年半。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内的“合同文件“包括如下:

    (1) 合同签约书      …………………………………………………………………(2)

    (2) 合同条款细则     ……………………………………………………… (3)~ (12)

    (3) 附件一.设计工作时间表    ………………………………………………

    ……(13)


    (4)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图纸交接双方签字单   ……………………… (14)

    (5) 附件三.工作会晤和现场服务记录双方签字单   …………………………… (15)

    (6) 附件四.甲方确认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签字单     …………………………… (16)

    2.按下述甲方应付的设计报酬,乙方应按照合同文件所示的设计服务内容和范围,根据中国现行的设计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深度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进度,准时提交包括各类图纸、数据文件、说明等资料在内的设计成果文本。

    3.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设计费用为

    兹证明双方授权代表在证人见证下签署:

    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于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于___年__月__日

    合 同 条 款 细 则

    第一部分:服务范围

    1.1 乙方工作包括之范围:

    1.1.1场地总体规划沟通与各专业的配合;

    1.1.2总体景观概念设计和水坝外观处理建议;

    1.1.3启动区景观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外主入口及道路两侧公共景观、沿湖绿地、驳岸及滩涂地景观、中心集中绿地景观、会所区景观和6栋私家庭院景观);

    1.1.4植物景观规划设计;

    1.1.5场地景观给排水及照明系统设计;

    1.1.5   水体景观的设计(包括水体、驳岸处理、喷泉和旱喷泉与厂家的配合选型);

    1.1.6   景观灯、背景音箱的位置设计及配合厂家的选型;

    1.1.7   除市政道路以外的道路、广场铺装设计;

    1.1.8   景观建筑小品设计;

    1.1.9社区大门、围墙的设计(门卫只做方案设计);

    1.1.10各种景观配套设施的方案位置设计及与厂家的选型配合。

    1.1.11构筑物建筑(塔楼、标志型多层超高)和与建筑相关构筑物(自行车库出入口、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垃圾站、配电箱等)的外部景观处理;

    1.1.12暴露在室外的与建筑及市政相关的水、电、气和通风管网的景观处理;

    1.1.13与景观相结合的警示、指示牌等标识系统设计(不含国家规定的标准交通识别及警示系统)的意向定位;

    1.1.14提供各种景观材料的样本(包括:灯具、室外家俱、小品、铺装材料的实样或照片);

    1.1.15全部景观在建筑结构的防水保护层以上的设计;

    1.1.16在甲方的配合下施工开始前完成道路、铺装、围墙及驳岸等现场实际施工大样;

    1.1.17在约定的项目建设周期高峰期内,

    主创设计师或专业负责人保证1周1次到现场进行施工配合及问题解答,非高峰期内主创设计师或专业负责人定期到现场进行工作配合,总服务累计天数在30天以内。其中,5次现场服务(大树选苗、放线阶段、大树定位阶段、样板段审核阶段和苗木补种阶段)为必需的服务阶段。本约定中的1次等同于1天。


    1.2 乙方工作不包括之范围(如甲方需要,双方可另行商议):

    1.2.1   提供合同约定的设计图纸成果以外的供市场销售及宣传用资料(销售手册、楼书、广告和多媒体演示等);

    1.2.2   展示模型的制作;

    1.2.3   构筑物建筑(塔楼、标志型多层超高)和与建筑相关的构筑物(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垃圾站、配电箱等)及其内装修设计和相关工艺设计;

    1.2.4   围合的景观建筑内装修(室外卫生间、餐饮亭、酒吧亭、售货亭等);

    1.2.5   雕塑品设计(但提供其位置建议和定位及导则);

    1.2.6 国际比赛用的标准游泳池及游泳池的输水道等水道系统的结构及机电系统结构和相关配套的设备房设计;

    1.2.7 与建筑及市政相关的机动车道路、水、电、气和通风管网设计;

    1.2.8 屋顶花园面层及有地下车库屋面层上的建筑防水处理层的设计;

    1.2.9 地下车库建筑设计和相关工艺设计;

    1.2.10 通机动车辆的相关桥梁设计及跨度超过6米的人行桥和钢结构;

    1.2.11门卫用房的初设、施工图及结构、水电设计;

    1.2.12 一些特殊设计、技术、施工之内容(包括交通识别系统、警示系统等);

    1.2.13所有工程材料的质量验收;

    1.2.14施工期间派驻设计人员长期驻守在工地;

    1.2.15竣工图纸的绘制和出图;

    1.2.16  超出1.1.18条约定的服务次数。

    1.3 补充说明

    1.3.1  对方案的任何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由主设计师签字为准;

    1.3.2  方案深化过程中的设计调整,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但方案概念深化设计完成并经甲方认可,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甲方有重大方向性和提供的基础设计条件发生重大调整或修改设计图纸工作用时量累计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情况,乙方将与甲方另行协商增加费用事宜。

    1.4 基础设计条件

    甲方应按设计要求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和阶段要求,逐步向乙方提供以下一套电子版本的基础资料(按附件三: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图纸交接双方签字单所需的相关图纸的资料为最后确认的依据):

    1.地形测量图;

    2.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文件;

    3. 总平面图、标高图、道路系统图;

    4. 相关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及底层平面图;

    5. 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及效果图;

    6. 相关水、电、消防、卫生等市政综合管网设施图及甩口位置图;

    7. 用地红线图及场地周边环境位置图;

    8. 周边市政给排水、电力管网详图;

    9. 所有相关资料的参考图纸。

    第二部分:服务阶段及成果图纸内容

    第一阶段:总体景观概念设计

    第二阶段:启动区景观方案设计

    第三阶段:启动区景观初步设计

    第四阶段:启动区景观施工图设计

    第五阶段:启动区施工现场服务

    2.1总体景观概念设计:

    2.1.1 总体概念风格说明

    2.1.2 总体概念平面草图一张

    2.1.3 景点布置分析图

    2.1.4 功能分析图

    2.1.5 道路交通分析图

    2.1.6 景观意向剖面图三张

    2.1.7 重要景点意向参考图片若干张

    2.2(启动区)景观方案设计阶段:

    2.2.1   总体景观平面设计图一张

    2.2.2   功能分区图

    2.2.3   重要节点平面放大图

    2.2.4   景观系统分析图

    2.2.5   交通流线分析图

    2.2.6大门入口及围墙方案图

    2.2.7标识系统意向示意图片

    2.2.86栋私家样板庭院方案图

    2.2.9灯光、水景等意向示意图

    2.2.10   重要节点彩色剖面图三张

    2.2.11  重要节点透视效果图五张

    2.2.12  反映设计效果的说明图片若干张

    2.2.13  方案设计说明

    2.2.14  景观工程造价建议

    2.3 (启动区)景观初步设计阶段:

    2.3.1   景观竖向排水总图

    2.3.2   景观总平面图(包括定位、铺装、竖向)

    2.3.3   景观道路坐标定位尺寸图

    2.3.4   景观建筑、小品方案及定位尺寸图

    2.3.5   景观水池坐标网格定位图

    2.3.6大门入口及围墙定位尺寸图

    2.3.76栋私家样板庭院定位尺寸图

    2.3.8   景观植栽乔木图

    2.3.9   景观植栽灌木图

    2.3.10  景观喷灌系统图(手动或自动)

    2.3.11  景观照明系统图

    2.3.12  局部景观立面及剖面图

    2.3.13  景观工程设计估算

    2.4 (启动区)施工图设计阶段:

    2.4.1   总平面图(包括铺装总图)

    2.4.2   局部放大平面图

    2.4.3   放线图

    2.4.4   竖向总图

    2.4.5   景观给水排水系统图

    2.4.6   景观照明系统图

    2.4.7   各节点大样索引图

    2.4.8   节点大样详图 

    2.4.9   各大样平、立、剖面图 

    2.4.10  景观建筑小品平、立、剖面图

    2.4.11  景观建筑小品结构配筋图

    2.4.12  景观水景平、立、剖面图

    2.4.13  景观水景结构配筋图

    2.4.14  景观水池池壁大样图

    2.4.15  景观水池结构配筋图

    2.4.16  大门及入口定位图

    2.4.17大门入口及围墙平、立、剖面图

    2.4.186栋私家样板庭院详图

    2.4.19  铺装大样图(平、剖面若干张)

    2.4.20  景观植物总体配植图及分区放大图

    2.4.21  苗木表(包括品种、数量、规格、栽植方式)

    2.4.22  室外照明及背景音乐位置定位图

    2.4.23  雕塑及艺术品的位置定位图(如果有)

    2.4.24  景观工程设计概算

    2.5 施工基本服务阶段

    2.5.1 在景观施工阶段,乙方负责向甲方选择的施工单位解释设计意图及施工图内容,并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参加图纸会审和出席甲方召集并提前预告的有关会议;

    2.5.2 乙方应按甲方单位的要求,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2.5.3 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需在以下五个阶段:即大树选苗、放线阶段、大树定位阶段、样板段审核阶段和苗木补种阶段,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主要设计师将负责到现场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与设计有关问题,并按规定程序适时变更设计;

    2.5.4 施工开始前配合甲方审核道路、铺装、植物、围墙及驳岸等现场实际施工样板段大样,作为施工方现场施工的参考质量及材料的样板;

    2.5.5 工作会晤和现场服务次数按1.1条中规定的为准,工作会晤和现场服务记录以“附件四:工作会晤和现场服务记录”,作为访问记录的依据。

    2.6 长期会晤和现场服务(本条服务内容,如果甲方需要,另行收费)

    2.6.1  约定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之日期内的项目汇报、交流和会晤等服务次数以“附件四,工作会晤和现场服务记录”为准,乙方服务次数超过本合同1.1.17所约定次数和要求乙方5天以上长期到甲方办公地点开会或到施工现场解决相关问题。增加的费用另行计取。

    第三部分:服务费用

    3.1 费用计算方式如下,最终按实际设计面积结算:

    总体景观概念设计:人民币 万元(暂定)

    启动区方案至施工图设计:

    设计内容

    面积

    单价

    总价


    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

    开发用地公共景观(会所及别墅区)




    其他用地公共景观(滩涂地、主入口红线外绿地)




    私家庭院




    小计




    3.1.1  合同签约书之第3条中的费用包含概念汇报演示、景观方案文本三套、初设文本四套及施工蓝图图纸八套,以上各阶段A3小样本一套,收到各阶段设计费用后提供一套最终成果的电子文件版本光盘一套:其中演示文件、文本文件和小样采用PDF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格式、图纸文件采用DWG格式,不包含多余的出图费用。

    3.1.2  以上费用包括合同约定的设计周期和建设的服务次数和乙方往返杭州和上海的行程费用和食宿费用,超出部分的费用按服务次数每次由甲方支付。

    3.2 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景观概念设计,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用为;

    3.2.1   合同正式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作为预付款,乙方开始工作;

    3.2.2第一次概念汇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

    3.2.3提交总体规划最终成果三日内,甲方支付; 

    第二部分,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启动区设计后,乙方正式开始进行启动区方案至施工图设计,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用为;

    3.2.1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始设计后三日内,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20%,即作为预付款,乙方开始工作;

    3.2.2   方案设计阶段,乙方提交景观方案设计成果小样本后三日内,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20%,即;

    3.2.3   初步设计阶段,乙方提交初设成果小样本后三日内,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25%,即;

    3.2.4   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小样本后三日内,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30%,;

    3.2.5   景观施工阶段的现场配合,工程竣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5%,即。

    3.2.6  如果以上阶段有相关调整,按新调整的设计进度双方重新商定费用支付方式。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果小样书面确认并乙方已提交正式成果后,如果甲方再对此成果提出修改意见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该阶段费用额后,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完成修改内容。

    3.3 工作会晤和现场服务费用:

    除3.1条设计费用中已包括的20次的服务外,甲方需乙方进行工作会晤和现场服务时,乙方服务在超出部分5个工作日以上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费用支付标准按主创设计师每人每天,设计师每人每天计算。

    第四部分 通知条款

    甲方对每一阶段设计成果的认定通知可用书信和传真发出,发出当日为送达日,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传真机自动显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受代码时即被视为送达日。乙方收到甲方各阶段确定文件后将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乙方收到方案确定函或提出问题也应按书信、传真发出为依据。

    第五部分: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和文件超过期限在15个工作日之内的,乙方按本合同书约定的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附件三中的文件超过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15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按本合同书中的合同条款细则,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增加的工作量, 以本合同设计费标准为计算依据,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各阶段工作应当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乙方正在进行阶段的设计工作,如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未超出该阶段工作一半的,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费用的一半,如超过一半的,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和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即时停止工作;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书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甲方对乙方已提交的成果拖延反馈意见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或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未支付费用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5.1.5 甲方享有本成果的使用权,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书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责任。甲方在支付所有费用后,甲方可将该成果文件用在该项目的后期开发上。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设计应符合总体规划,满足建设品质要求,根据甲方要求在方案阶段进行修改;

    5.2.2 乙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5.2.3 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成果用于其它乙方的项目规划中,但甲方允许乙方拥有署名权和自身参与评奖、市场宣传、专业论文、出版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使用该设计成果的权利。本项目在对外宣传时,双方均有权提及对方名称。项目竣工后,乙方有权摄影项目效果及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和文件供对外宣传用;

    5.2.4 乙方需依据合同按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及提交相关的设计文件,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延误,乙方应承当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设计费总额千分之一违约金;

    5.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小样后,根据甲方要求参加有关技术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在甲方对最终正式成果小样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交正式成果;

    5.2.6 乙方负责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及时采取补充或修改的补救措施,并免收额外费用;但设计实施是甲方已认可的设计图纸在此之中所发生的设计改动和修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同时甲方没通知乙方而擅自修改设计而造成的效果不佳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工程质量事故给甲方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2.7 乙方为配合工程进度要求,在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出图顺序进行调整,付款方式可作相应调整。

    5.2.8 因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图纸等资料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解决争议,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设计人予以按实赔偿。

    第六部分:停建、缓建、延期

    6.1 停建:当甲方终止或中断该工程及其项目,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则定为停建,甲方需要按照付款阶段和乙方在各阶段已完成的工作量和部分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6.2 缓建:当停建工程于两年内恢复进行,且无重大修改,此工程则定为缓建,本合同仍有效,乙方依据合同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设计费用按合同继续执行,所有因缓建而引起的任何工作增加、货币贬值、工期延长等,则由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的变化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6.3 延期:当甲方的项目按双方约定的设计服务周期内,乙方没有接到甲方的通知进行下一阶段的设计,在此设计停止超过设计服务周期以上的,此项目定为设计延期。在延期阶段,乙方不负责给甲方任何其他的服务(会议和技术咨询等),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部分:其它

    7.1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当。

    7.2 由于不可抗拒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签约所在地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书中的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合同生效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规定的义务后终止。

    7.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仅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和附件五)

    附件一:设计工作时间表

    1. 总体景观概念设计阶段:15个工作日

    1.1  合同签字生效并收到该阶段的予付款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总体景观概念汇报;

    1.2  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概念设计调整,并提交概念设计阶段最终成果文件。

    2. 启动区景观方案设计阶段:20个工作日

    2.1 合同签字生效并收到该阶段的予付款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总体景观方案汇报;

    2.2 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概念设计调整并提交设计小样本(A3)一套;

    2.3 甲方对方案设计小样确认后,同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费用后,乙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全部成果。

    3. 启动区景观初步设计阶段:30个工作日

    3.1 乙方收到甲方的方案成果认可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设计图纸汇报并提交设计小样本(A3)一套。

    3.2 甲方对初步设计小样确认后,同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费用后,乙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全部成果。

    4. 启动区景观施工图设计阶段:40个工作日

    4.1 乙方收到甲方的初设成果认可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乙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图纸汇报并提交设计小样本(A3)一套;

    4.2 甲方对施工图设计确认后,同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费用后,乙方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成果和全部设计阶段电子版本的光盘,并按甲方时间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

    附件二:甲方提供基础资料确认单

        Base Information 

    序号No.

    资料内容Contents

    数量Quantity

    资料类型Category

    甲方交接Sender

    乙方接收人Receiver

    交接日期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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