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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合同

    2024-02-15 20:29:50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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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合

    称:

    点:

    号:

    委托方:

    承接方:

    二〇年月日


      

    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规划与设计项目提供专业环境景观设计服务,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园林景观设计预算总面积约为平方米。

    第二条服务内容

    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园景规划与设计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下列:

    1、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审查出图;

    3、根据园林景观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具体解释或调整的设计问题,在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派人在24小时内到工地现场,配合甲方和施工方解决景观施工现场的设计技术问题;

    4、在乙方的能力范围内,尽量提供设计材料供应商的资料供甲方参考;

    5、甲方如有需要,乙方须提供过往的业绩,园林设计及施工的项目,以作对外宣传之用。

    第三条设计成果范围

    本合同书设计成果范围是指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成果文件:

    1.整体的设计说明;

    2.总体彩色平面图,整体鸟瞰图;

    3.园区内景观的示意,彩色照片表达设计;

    4.主要景点的透视效果图;

    5.地下车库、人防出入口的顶盖方案说明;

    6.道路、景观小品等所用材料名称;

    7.植物配置设计图及植物配置说明;

    8.整个小区园林景观工程造价估算;

    9.小区环境景观规划总平面图(1:1000);

    10.整个小区园林景观工程造价估算;

    11.各专业施工图(总平面图、种植、建筑及机构、电气照明、给排水等);

    12.规划设计文本(含图册)份;

    所有设计文件的电子档份,文档图层不能锁死。

    第四条项目实施阶段划分

    本合同所约定的规划与设计项目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2、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

    第五条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下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约定的设计成果壹式份:

    (一)园景平面深化调整;

    (二)景观节点深化调整;

    (三)植物种植初步设计;

    (四)主要园建小品形式用料初定;

    (五)主要园建小品设计形式;

    (六)材质(广场铺地、喷泉、灯具、花钵、树池、凳椅、台阶等);

    (七)立面、剖面展开图。

    自乙方收到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本合同次日起 15 个日历日,乙方应完成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应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签署的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书面确认书后,进入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工作。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

    施工图审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下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约定的设计成果壹式份:

    (一)园景定位坐标及索引图;

    (二)放线网格图;

    (三)场地标高施工图;

    (四)铺地施工图(广场、小区道路、休闲径、平台等);

    (五)小品施工图(花架、亭廊、树池、座椅、小径、阶梯等);

    (六)水景施工图;

    (七)乔木种植施工图;

    (八)灌木种植施工图;

    (九)植被种植施工图;

    (十)苗木表;

    (十一)给排水施工图;

    (十二)电气施工图;

    (十三)背景音乐布线图;

    (十四)材料表。

    自乙方收到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书面确认书的次日起 7 个日历日,乙方应完成施工图审查出图的全部工作。

    第七条施工审查阶段

    施工审查阶段,乙方主要协助甲方议标、预建期间工作(软景)及景观施工期间的质量与效果的指导工作:

    1、协助甲方推荐,挑选或审查适合执行园林工程的园林承建商;

    2、协助甲方承建商挑选合适的软硬景材料;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负责设计交底和配合甲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项设计问题,参加竣工验收;

    4、协助甲方监督承建商施工质量及效果,如发现效果不理想,在经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作出设计变更。

    第八条签收

    乙方应该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到双方约定地点给予甲方签收。

    第九条设计成果的确认

    甲方必须在签收或者视为签收乙方交付的相应设计成果之日日内对设计成果进行书面确认或书面回复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认可乙方的设计成果。

    第十条设计成果的修改

    乙方的设计方案,在效果、定额设计、深度、水平等方面应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若甲方提出书面修改通知或电子邮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修改设计方案,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毕。施工过程中需设计人到场解决问题的,从甲方发出通知24小时内乙方必须派人到达施工现场(现场指导、图纸会审、竣工验收等)。

    第十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500元/天,并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

    4、合同签字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定金。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 乙方制作设计方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方案图进行修改。

    3、乙方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4、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已经支付的定金乙方不予退回。

    第十三条甲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负责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中一切的批核及其他相关事宜,乙方认可甲方委派人员的签名及批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变更委派人选,则以邮件形式或通信形式正式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委派负责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中一切的批核及其他相关事宜,甲方仅认可乙方委派人员的签名及批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需要变更委派人选,则以邮件形式或通信形式正式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通讯邮寄方式

    甲方的通讯邮寄方式为:

    地址:

    联 系 人: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传 真:

    乙方的通讯邮寄方式为:

    地址:

    联 系 人: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传 真 :

    双方约定的通讯邮寄方式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变更通讯邮寄方式的,必须以邮件形式或电话通信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设计费用

    本项目每平方米设计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元(¥ 15.00),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此金额包含此项目设计的所有设计人工费、税费、出图费用、以及派人到达施工现场指导施工等所有费用。最终总价按照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设计施工图面积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第十七条付款方式

    甲方有义务按照下列时间支付设计费用(预算金额):

    1、签订合同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作为定金;

    2、施工图审查出图(包含方案优化设计及概算和经济分析)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元);

    3、本工程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元);

    第十八条发票

    甲方在支付相应款项的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对应项目相同金额的发票。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第一次设计方案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500元/天;

    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3、在乙方的设计方案优化阶段,乙方应充分与甲方沟通协商,听取甲方对设计方案的要求,在甲方签字认可乙方的设计方案后,甲方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细节(不超过实际设计面积的15%)修改意见,乙方应无条件答应履行。但是如果甲方推倒之前签字认可的设计方案超过全部从头开始,甲方需赔偿乙方已经投入的实际成本(包括人力成本和材料成本),出图时间顺延;

    4、如果乙方在设计方案优化阶段不充分与甲方沟通,不听取甲方对设计方案的要求,导致甲方不认可乙方的设计方案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按照500元/天赔偿甲方,还需赔偿延迟提交设计施工图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二十一条商业秘密

    本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均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均不得对甲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本项目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

     本项目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甲方:(章)

    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章)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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